香港六宝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2-27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提示香港六宝典(以下简称香港六宝典、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深证上[2016]3号)。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投资者在2017年3月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3月7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
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香港六宝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7年3月9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香港六宝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3月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 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详细资料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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